海南省已脫貧,沒有國家貧困縣。海南省曾經有5個國家級貧困縣,分別是保亭縣、瓊中縣、五指山市、陵水縣、白沙縣,
國家級貧困縣,又稱國家扶貧工作重點縣,是國家為幫助貧困地區設立的一種標準。全國共有585個國家貧困縣。國家為扶持貧困地區,設立國家級貧困縣標準,資格經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審批工作共進行過三次。少數民族自治地區有不同評定標準,稱民族自治地方國家扶貧工作重點縣。
國家級貧困縣分布于全中國17個省級行政區內,其中以西藏自治區為最多,其后為云南省、貴州省、河南省、河北省、四川省、陜西省、甘肅省、山西省、廣西壯族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