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禁止閑置土地
使用者拿到土地證后,要在規定時間內建設行為,記住不能將土地閑置。如果沒有經過批準的話,不能隨意對它進行建設的,需要有相關的審核才行,只有通過后才可以建設,如果閑置土地,也是收取閑置費,還要進行一個相關處置。
2、禁止擅自改變土地用途
現在的土地用途也是很多類,分別為商服、建筑、交通運輸、設施等用地,那么在土地證上都要將用途寫清楚的,使用者不能對它進行擅自更改的。
3、禁止自行進行轉讓、出租、抵押
土地使用權一般來是以劃撥形式的,如果在沒有經過允許的情況下,是不能私自對使用權進行轉讓或者是出售的,這樣行為也是要得到相關部門見證才屬于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