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財務章方法:需要申請刻制公章,持批準單位證明或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到省、市、縣公安局申請去辦理準刻證。憑準刻證到公安機關指定的印章刊刻廠刻制印章。
辦理財務章所需材料:1、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和復印件; 2、單位介紹信;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4、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財務章,即財務專用章,是各單位辦理單位會計核算和銀行結算業務時使用的專用章,會計中心為各單位統一刻制了冠有單位名稱和會計中心字樣的財務專用章,并經單位領導授權后使用。單位原有的財務專用章限用于內部財務管理,但不得用于銀行結算。省財政廳為此還專門行文予以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