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任是指公務員在各部門之間的調動,而調任是公務員系統外的人調進公務員任領導職務或助調以上的非領導職務,掛職鍛煉則是到上級到下級部門鍛煉,但關系還保留在原單位。
國家實行公務員交流制度,公務員可以在公務員隊伍內部交流,也可以與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調任、轉任和掛職鍛煉。
按照法律規定,公務員在不同職位之間轉任應當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在規定的編制限額和職數內進行。對省部級正職以下的領導成員應當有計劃、有重點地實行跨地區、跨部門轉任。對擔任機關內設機構領導職務和工作性質特殊的非領導職務的公務員,應當有計劃地在本機關內轉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