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如下:
1、公司擬定初步方案,與中國證監會初步溝通,獲得大致認可;
2、公司召開董事會,公告定向增發預案,并提議召開股東大會;
3、若定向增發涉及國有資產,則所涉及的國有資產評估結果需報國務院國資委備案確認,同時需國務院國資委批準;
4、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公告定向增發方案,將正式申報材料上報中國證監會;
5、申請經中國證監會發審會審核通過后,中國證監會下發文件,證監許可核準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批復自核準之日起六個月內有效,隨后公司公告該核準文件;
6、公司召開董事會,審議通過定向增發的具體內容,并公告;
7、執行定向增發方案;
8、公司公告發行情況及股份變動報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