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家發改委、財政部批準,對丟失補領或損失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居民,公安機關收取工本費每證40元。
補辦流程:攜帶戶口簿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戶政大廳,進行丟失補證的申報。民警對戶口簿、本人、電腦戶籍上的信息核對后,對當事人進行信息采集和證件辦理。信息采集完畢后,當事人在確認單上簽字,一個月后可到公安機關領取新證。
法律依據:
《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一條國家決定換發新一代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公民應當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發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