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贈與需要的費用有:5%的營業稅,近親屬和具有撫養、贍養關系的人之間贈與房產,以及發生繼承、遺贈取得房產的,免征營業稅;7%的城建稅、3%的教育費附加;3%的契稅;0.05%的印花稅;20%的個人所得稅,近親屬和具有撫養、贍養關系的人之間贈與房產,以及發生繼承、遺贈取得房產的,免征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
《契稅暫行條例》第三條
契稅稅率為3—5%。契稅的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幅度內按照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并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三條
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后的余值計算繳納。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沒有房產原值作為依據的,由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考同類房產核定。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第四條
房產稅的稅率,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