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票的規定:
1、為了方便旅客行程的調整,客票預售期延長至60天后,對開車前15天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費。
2、開車前48小時以上,可改簽預售期內的其他列車;開車前48小時以內,可改簽開車前的其他列車,也可改簽開車后至票面日期當日24小時之間的其他列車,不辦理票面日期次日及以后的改簽;開車之后,旅客仍可改簽當日其他列車,但只能在票面發站辦理改簽。
3、改簽后的車票乘車日期在春運期間的,退票時一律按開車時間前不足24小時標準核收退票費。
改簽的條件為:
1、普通列車火車票改簽須在開車前辦理,如遇特殊情況,須持相關證明并經站長同意在開車后2小時內辦理。
2、動車車票改晚乘車簽證手續,事實上與客票有效期無關。
3、火車票還沒有過期,即該車次還沒有開車。
4、所需改簽到的日期的車次的車票必須已經發售,且必須還有剩余票額。